《民营经济发展规划》明确发展目标、发展重点和扶持政策
我市《民营经济发展规划》日前出台,为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、增添了新的动力,晋城民营经济将以此为起点,步入高速发展的黄金时期。
长期以来,在以资源型经济为主要特征的经济结构下,我市民营经济长期处于发展较为缓慢的阶段。“十五”期间,我市民营经济逐步走出长期低速徘徊的困境,步入稳步健康的发展轨道。到2005年,全市民营企业发展到42366个,从业人员36.07万人;完成增加值111.68亿元,年均递增16%,占到全市国民生产总值的35.5%;上交税金15.69亿元,年均递增24.4%,占到全市财政收入的25%;提供农民人均纯收入3047元,占到全市农村人均纯收入的84.8%。企业规模进一步壮大,产业结构进一步改善,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,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。然而与份额占到经济总量60%—90%的民营经济发达地区相比,我市民营经济差距明显,潜力巨大。
日前出台的《民营经济发展规划》,是我市首部《民营经济发展规划》。《规划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明确了“十一五”时期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、发展目标、发展重点、保障措施等,旨在推动全市民营经济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,提高民营经济对我市国民经济的贡献率,使民营经济真正担负起繁荣城乡经济、增加财政收入、扩大社会就业、改善人民生活、优化经济结构、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、和谐发展的光荣使命。
《规划》提出, “十一五”期间,全市民营经济总量力争进入全省前三位,在全市GDP中的比重达到65%以上,上交税金在全市财政收入中的比重达到50%以上。非煤产业在工业企业中的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,服务业在民营经济中的比重提高10个百分点,新兴产业比重达到8%以上,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年均分别下降5.7个和10个百分点。同时,全力推进“511”工程建设,即到2010年,力争建成亿元以上企业50个,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100个,千万元以上企业1000个。
《规划》在因地制宜、分类指导的原则下,制定了产业发展重点:煤炭及其加工业重点是调整结构、提高生产集中度;冶铸及装备制造业重点是抓好现有高炉的改造,不断提高铸造产品的档次;建筑材料业重点发展节能型新型建筑材料、保温材料和绿色装修装饰材料;农副产品加工业重点发展粮食、果品、禽畜、蔬菜、药材加工及其相关产业;新兴产业积极开发电子信息、电器元件、精细化工、新材料等,重点支持生物制药业的发展;第三产业大力发展纺织服装、社区服务、旅游服务、文化娱乐、体育健身、商业餐饮等消费性服务业,进一步拓展交通运输、现代物流、金融、信息、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,“十一五”末第三产业比重达到45%以上。
《规划》还提出,要全力推进环境创优工程、政策促进工程、扶优扶强工程、创新推动工程、服务提升工程、和谐共享工程六大工程建设。在政策促进方面,《规划》强调重点要落实已出台的相关政策、法律和法规,放宽民营经济准入门槛,加大财政支持力度,完善鼓励发展民营经济配套政策措施,确保各项支持政策落到实处。要认真落实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,重点在信用担保、信息网络、创业辅导、人才培育、法律维权、行业协会等方面为企业搭建服务平台,不断提升服务企业水平。
《规划》强调,民营经济发展要摆脱对资源的依赖,提升传统产业,壮大优势产业,开发新兴产业,培育产业集群,提高新技术产业的比重,促进产业多元化。要加大对新技术、新工艺的引进、吸收、消化力度,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。要立足于体制机制的创新,不断深化企业改革,全力推进企业的规范化股份制改组,从根本上改变家族式、集权化管理体制,建立产权清晰、权责明确、管理科学、有效制衡的现代企业制度,增强企业的活力和后劲。(记者 杜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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